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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?
- 发表时间:2021-03-19 关键词:
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。一般情况下,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,通常为每年5月31日前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纳税人如有特殊困难,如遇到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或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等情形时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,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
这些材料主要包括:
(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“五证合一”);
(2)企业年度总账、明细账、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;
(3)企业本年度纳税申报表(包括所得税、流转税及教育附加、防洪费);
(4)企业验资报告;
(5)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;
(6)企业存货盘点表、银行对账单、余额调节表;
(7)本年度缴上一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;
(8)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;
(9)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;
(10)《企业基本情况表》;
(11)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(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“五证合一”);
(2)企业年度总账、明细账、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;
(3)企业本年度纳税申报表(包括所得税、流转税及教育附加、防洪费);
(4)企业验资报告;
(5)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;
(6)企业存货盘点表、银行对账单、余额调节表;
(7)本年度缴上一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;
(8)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;
(9)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;
(10)《企业基本情况表》;
(11)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
当前,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,大致按照如下程序完成操作:
1、填报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,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,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。
2、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,并审核企业所报送的材料。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申报有计算错误或者漏项,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、补充、修改或者限期重新申报;如税务机关审核无误,则确定企业当年度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应退、抵顶税款。
3、企业结清税款。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、应退税额,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结清税款。至此,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部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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